傍晚,沈猷营帐内。
金葵将饭菜端到沈猷面前,肉汤的香气萦绕在帐子内,饭菜虽然算不得丰盛,但是对于长途行军来讲,这一餐已经算是饕餮盛宴了。
今日下午在林中行军时,一名眼尖的弓箭手猎到了一头母鹿。
金葵送饭过来的途中,数度听到了自己肚子咕噜作响,他将碗碟放下,默默咽了一口口水,唤道:“大人,吃饭了,今日有鹿肉,可香了。”
若是沈猷没什么事情再吩咐,他也要速速跑去吃饭了,行路一日,将士见了饭菜个个儿如同饿虎扑食,若是去晚了鹿肉肯定被抢光了。
“嗯,你带镜子了么?”沈猷坐在军床上,未看饭菜一眼,一直用手搓弄着面颊的皮肤,抬眼问金葵道。
“大人,要镜子干嘛?脸上长疹子了吗?”金葵将脸凑过来瞧,他从未见自家大人照过镜子,此时,大人的左侧脸颊被他自己搓弄得有些泛红。
“只需答有或者没有,问这么多干嘛!”沈猷不耐烦,踢起脚边一粒石子朝金葵脸上打去,金葵转身躲避,那石子打在了他的肩膀上。
“好像带了,我回去找找。”金葵委屈巴巴伸手边揉肩膀边往外走。
“吃好饭拿给我。”沈猷又伸手拨弄了一下发顶炸起的头发,这才拿起了碗筷。
他虽然腹中饥饿,但是却没什么胃口,他看了看碗碟中的饭菜,缓缓叹了口气,又放了下去,起身唤住金葵道:“现在就拿过来吧。”
“是,大人。”走到帐口的金葵,又被迫停住脚步,虽然努起了嘴,但也恭敬的应了一声,怕是只能吃些残羹冷炙了。
今日沈猷有些怪,对金葵也比往常要凶上一些,吃饭事小,找镜子事大,不然等大人发脾气了,他可没什么好日子过。
金葵悻悻的回帐在行囊中翻找了一阵,确定未带镜子出来后,便跑到了何明瑟的帐中求助。
“何姑娘,知玉姑娘,我可以进来吗?”金葵在二人帐外小声问道。
“进来吧,金葵。”何明瑟放下碗筷,此时她们二人也在吃饭。
“你们二位姑娘,谁带镜子了,我要借来一用。”金葵撩开帐帘火急火燎的走了进来。
“我带了,你一个小伙子,要镜子做什么?”何明瑟边说边起身到包袱中将铜镜掏了出来,扔到了金葵手中。
“是大人要用,他脸上似是长了什么,我见他一直在抓。”
行军途中,风吹日晒,脸上晒伤或者是水土不服长疹子是常有的事情,但是从未见沈猷如今日一般娇气。
“你还没吃饭吧,你先去吃,一会我拿给他。”何明瑟听到了金葵腹中的咕咕声。
未等何明瑟话落音,金葵便跑了出去:“别了,大人急用,我现就得送过去。”
……
吃完晚饭,墨知玉在收拾帐中的被褥,何明瑟将碗筷收拾好,拿出了自己包袱中的面脂,抬脚往沈猷帐中走,这个季节脸上长疹子大多是太干燥了,他一个粗糙的男子,必定不会随身携带这些东西。
沈猷正坐在帐中手持铜镜端详自己,现已经是秋冬交际,天气一日凉过一日,身边刚盛出不久的饭菜已经是半冷。
镜中的他虽然因这几年的行军打仗,皮肤糙了一些,不似十七八岁时那般白净,但是仍剑眉星目,神明俊朗,也因着这些年在战场上的历练,给这张脸上平添了几分英武之气。
他之前供职翰林院之时,翰林院学士魏都南曾请他和几位新近一年入职的同僚到魏府小聚,在花园闲逛时,几人偶然遇到了魏都南之女。
此女相貌上乘,身上自有一股书香之气,举止也有大家闺秀的风范。但据部门同僚私下议论,魏姑娘眼高于顶,曾有几位朝中年轻官员去求亲都被她拒了。当日打了个照面,几人碍于男女大妨,只匆匆打了个招呼,并未同她交谈。
谁知,第二日,魏都南将沈猷私下叫了出去,问他是否已经有了婚约,示意他有意将女儿嫁与他。当时他还未满十八岁,尚不懂男女之事,也未想过要这般早就成家,便借由自己年纪尚轻婉拒了魏都南的好意。
一年之后他便调往辽东都司未再回京,据说至今,那魏家姑娘仍不肯嫁与别人,生生熬成了老姑娘。
思及此处,他虽然觉得自己愧对了魏家姑娘,但是想来,自己这张脸也是不差的,可为何何明瑟知道了他的心思之后反而对他更加的冷淡了?难道是这些年他蹉跎到没人愿意看一眼的地步了?
此时,金葵进来要将他的碗碟拿出去清洗,见他并未动筷,且饭菜已冷,便想着拿去再给他热一热,却被他制止了。
他示意金葵坐到他身边,道:“你仔细看看我,相貌如何?”
金葵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不知道大人为何会问出这么无厘头的话,但夸赞一番肯定是没错的,何况大人确实生得不错,他也不算说谎:“大人自是一表人才,且英勇神武,是当世为数不多的好男儿。”
沈猷放下镜子,口气略显严厉,“少拍马屁!不要怕我生气,说实话!我和李偏头比如何?”
说最后一句的时候,他探过头来,双肘放于膝盖之上,压低了声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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